全球契約在人權、勞工、環境和反腐敗方面的十項原則享有全球共識, 這些原則來源于: 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《國際勞工組織關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》 《關于環境與發展的里約宣言》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》。
原則 1:企業界應支持并尊重國際公認的人權;
原則 2 :保證不與踐踏人權者同流合污。
原則 3:企業界應支持結社自由及切實承認集體談判權;
原則 4: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和強制勞動;
原則 5:切實廢除童工;
原則 6:消除就業和職業方面的歧視。
原則 7:企業界應支持采用預防性方法應付環境挑戰;
原則 8:采取主動行動促進環境方面更負責任的做法;
原則 9:鼓勵開發和推廣環境友好型技術。
原則 10:企業界應努力反對一切形式的腐敗,包括敲詐和賄賂。